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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全省乡村地名建设推进会在肇庆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划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推进“乡村著名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交流实践经验、开拓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全省乡村地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省民政厅厅长张晨出席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凡瑞作工作部署。肇庆市副市长谢桂坤出席并致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提振乡村精气神、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各地各部门要以乡村群众需求为牵引,把握现代乡村发展的时代脉搏,遵循地名工作规律,释放地名工作价值潜力。一是织密乡村地名网络。要组织乡村地名排查,切实把“有路无名”“有名无标”等情形摸查清楚。要规范开展乡村地名命名工作,注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地名滋生蔓延。要加强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加强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运用,推广设置“智慧门牌”,建立乡村地名标志巡检制度,加强地名标志管理。二是拓展地名应用场景。要充分发挥“互联网 地名”优势,全面采集各类乡村地名信息,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小程序,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方便百姓出行导航、快递进村。要推进地名信息共建共享,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逐步实现乡村地名信息“一数一源一标准”。要编制一镇一图、一村一图,开发多样化区划地名数据产品,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三是挖掘保护地名文化。要讲好乡村地名故事,不断丰富地名内涵,让乡村地名“有看头、有说道、有讲究”。要加强优秀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建立健全地名文化保护体系,加大乡村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要推动地名文化转化利用,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让地名成为乡愁乡忆的特色文化符号。四是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要将地名与乡村文化旅游、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面赋能乡村振兴发展,广泛开展宣传宣介活动,以地名为载体提升乡村知名度和影响力,塑造乡村地名公共品牌,赋能乡村产业发展。
会议强调,乡镇是承上启下的重要枢纽,是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阵地。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确定52个乡村地名建设重点镇。各重点镇要学习借鉴广州市南沙区、肇庆市鼎湖区试点经验,积极探索,扎实推进,争取做出样板、做出示范。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乡村著名行动”培训班精神,播放了广州市南沙区、肇庆市鼎湖区加强乡村地名建设试点工作视频片,南沙、鼎湖区代表作经验交流。会前,参会人员实地调研参观了鼎湖区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实践成果。
参会人员实地调研参观鼎湖区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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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