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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广东省民政厅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省7,110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3,332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3,778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65号),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省3,33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等方面。具体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798万元。主要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重点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改造及重大风险隐患点的整改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供给能力,有效缓解社区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问题,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提高机构安全保障能力。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81万元。按照聚焦特殊群体、突出重点的原则,用于资助广州市民政局举办的残疾人福利机构(公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精神卫生社会福利内集中救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的能力水平和设施环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3.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1,253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通过项目实施,为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鼓励引导孤儿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教育。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14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第五批试点奖励)的通知》(粤财社〔2020〕344号),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我省3,778万元。具体如下:
1.安排珠海、惠州、云浮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共计3,678万元(其中珠海市1,142万元、惠州市1,149万元、云浮市1,387万元)。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号)规定,统筹用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支出。推动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保障、优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推动智慧养老,加快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管理服务水平。
2.安排珠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第五批试点奖励)100万元。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和《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号)规定,统筹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支出,进一步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19〕242号)、《关于下达2020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40号)、《关于安排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0〕173号),2020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11,160万元,其中补助地市项目资金8,532万元、省本级项目资金2,628万元。
(一)补助地市项目情况。
2020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补助地市项目8,53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建设项目1,031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地,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机构改扩建及设施设备购置更新等开支。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推动了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救助管理机构环境。资助湛江市遂溪县救助管理站新建硬底化道路工程和韶关市南雄市救助管理站改建,有效改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环境,保障了流浪乞讨受助人员衣、食、住、行,切实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管理,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资助湛江市遂溪县、韶关市本级、韶关市南雄市等救助管理机构购置电脑、监控设备、空调等设施设备,均有效实现救助服务环境改善,大大提高了救助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同时加强了安全管理,有效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夯实了流浪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基础。
2.大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290万元。用于资助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加强能力建设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试点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引进和培育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监护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试点全面建设;为省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供机构支撑,为推进市、县、镇、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四级联动工作体系提供硬件支持保障。
3.“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10万元。用于我省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孤儿的医疗和康复,不断提高孤儿身体健康状况,增强了残疾孤儿生活自理能力,坚定了不断朝着恢复健康方向努力的自信。通过积极开展“明天计划”项目,让更多的孩子被国内或外国家庭收养,以最好的状态回归到家庭,为他们走向社会、走向未来创造条件。
4.第一批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项目3,460万元。重点支持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含惠州、肇庆市以及江门市台山、开平、恩平)的200个乡镇、街道,主要用于200个镇街社会工作站聘用社工的工作补贴,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优抚安置对象等人群提供服务。通过项目实施,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聚焦民政主责主业,采取“做实做细一个村(居),逐步向周边社区辐射”的模式,将专业服务开展到村(居)群众家中,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全面客观把握服务需求,有效落实惠民政策,畅通了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
5.社工成长计划项目1,221万元。用于广东社工“双百计划”4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活动,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人员对象等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志愿服务。通过项目实施,累计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近800万人次,共协助10,190名困难群众享受应有的福利和政策救助,打造社会工作品牌服务项目352个,开展个案服务6,836个,共协同居民解决社区事务近9,000项,协助解决社区问题1,383个;开展社区活动22,492余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188个;链接社会慈善资金2,059万元。
6.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长青计划”项目500万元。用于资助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等骨灰存放设施、树葬区以及乡村民俗服务中心(农村集中治丧场所)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推进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树葬区、海葬纪念设施建设,提高了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更好保障群众“逝有所安”需求;推进了节地生态安葬,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营造了良好殡葬改革氛围。
7.“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500万元。用于补助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婚姻婚俗文化展示基地建设等。分批集中资助有新改扩建需求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建设改造,打造婚姻婚俗文化展示基地。通过搬迁新场地或原址升级改造,婚姻登记机关增加了办公面积,办证环境更加温馨,服务更加人性化,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得到提升;通过大力推动免费颁证、“特约颁证”,营造良好“家庭、家教、家风”文化氛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专业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8.地名文化建设项目120万元。资金用于拍摄本级《地名故事》纪录片,加强自然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通过项目实施,梳理发掘了各地优秀地名文化资源,制作8集地名文化纪录片,并在省级4k频道iptv播出,有效地推进我省地名文化建设、宣传推广。
(二)省本级项目情况。
2020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省本级项目共6个,合计金额2,628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对口帮扶项目500万元。由广东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实施,用于资助我厅对口扶贫点扶贫项目以及民政领域援藏援疆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受援地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当地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项目联系人:杨文超,联系电话:(020)85950829。
2.双百计划聘请督导项目1,750万元。由广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实施,用于广东社工“双百计划”40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的督导工作。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社会工作督导能力建设,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一线社工专业服务水平,一线社工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持证率增长到65%,较前年增长20%。
项目联系人:宋智魁,联系电话:(020)85950735。
3.省本级购买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项目102万元。由广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实施,用于省本级购买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开展岭南社工宣传周省级系列活动、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等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有效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行动方案》和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省社会工作专业水平。
项目联系人:宋智魁,联系电话:(020)85950735。
4.省本级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购买服务项目160万元。由广东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实施,用于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由枢纽型社会组织辐射和带动其他省级社会组织到15个地市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活动,孵化和培育各地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关爱保护儿童活动。通过项目实施,动员发动省内350多家社会组织参与,分成15个关爱小组,带动社会公益资金投入将近180万元(不含购买服务经费),深入15个欠发达地市协助入户摸排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两类”女童2,210名,直接帮扶惠及15,000多名留守和困境儿童。
项目联系人:罗安荣,联系电话:(020)85950856。
5.儿童福利技能鉴定培训等项目86万元。由广东省收养登记中心实施,用于举办孤残儿童护理员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班,组织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水平,激励全省儿童福利机构技能人才立足本职,苦练技能,岗位成才,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进技能练兵、技能比武、技能晋级、“四位一体”技能素质提升,激发全省儿童福利机构职业技能人才各康复人才的创新活力。
项目联系人:方夏敏,联系电话:(020)85950851。
6.涉外收养登记接待大厅融合区和孤残儿童交接等待区升级改造项目30万元。由广东省收养登记中心实施,用于升级改造涉外收养接待大厅融合区和孤残儿童交接等待区,安装接待大厅视频监控系统。通过项目实施,打造适合儿童活动的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项目联系人:方夏敏,联系电话:(020)8595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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