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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2〕43号)、《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粤财综〔2022〕51号)等规定,现将广东省民政厅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省32,176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3,566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6,70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910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79号),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我省13,566万元,均补助地市,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和儿童福利类项目。具体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7,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支持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推动护理型床位建设;二是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三是鼓励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四是鼓励养老智慧云平台建设,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网格化治理体系,汇集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供应和需求;五是支持养老服务设施设备配置,配备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物资设施设备,提升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能力。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2,23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民政部门举办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3.儿童福利类项目3,378万元。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600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孤儿(含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孤儿助学金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申请助学金时所提供的本人银行卡。
(2)“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84万元。主要用于为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辅具器具配置、体检、住院服务等费用提供资金资助。
(3)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建设项目1,59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1,资金支出及绩效情况见附件5。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2〕88号),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安排我省预算16,700万元,分配至48个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县(其中23个省财政直管县),用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含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提升),不断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扩大有效供给。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2,资金支出及绩效情况见附件6。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2332号),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安排我省1,91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江门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出。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3,资金支出及绩效情况见附件7。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18号),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计7,985万元,其中补助地市项目6,522万元、省本级项目1,463万元。
(一)补助地市项目情况。
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补助地市项目6,52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工程项目1,000万元。主要用于韶关市新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中心和南澳县救助管理站新建、清远市佛冈县改扩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受助人员居住条件,提高了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更好地满足站内受助人员日常生活需求,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
2.“和谐婚姻”建设计划项目260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场所新改扩建。通过项目实施,梅州市平远县、湛江市霞山区、肇庆市端州区、清远连州市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积极打造婚姻登记和婚俗改革主阵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婚姻服务需要。
3.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长青计划”项目500万元。用于对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以及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台山、开平、恩平)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给予补助。通过项目实施,推进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提高了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进一步健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好保障群众“逝有所安”需求;推进了节地生态安葬,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营造了良好殡葬改革氛围。
4.“大儿童保障”体系建设工程项目1,200万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室、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地级市儿童福利机构。支持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清远、揭阳、云浮新建改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室,完善档案管理设施设备,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达到档案管理“八防”要求;支持乳源、阳春、广宁改扩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推动县区未保机构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肇庆、潮州改扩建地级市儿童福利机构,推动地市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通过项目实施,支持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儿童福利机构档案室规范建设,推进档案整治问题整改取得成效,推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质量,给服务对象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服务设施。
5.“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3,162万元。用于各地聘请督导人员,建立督导团队,组建服务网络,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各地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工开展年度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
通过项目实施,资助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及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3万元的标准聘请督导人员,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督导人员覆盖率100%;各地组织督导人员及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社工开展岗前、专业、政策等培训工作,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点)社工参加培训覆盖率100%。项目资助地区社工专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服务对象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点)工作驻地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双百工程”能持续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生活质量,为实现共同富裕奋斗目标发挥长期影响力。
6.“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00万元。用于我省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及脑瘫康复训练示范基地的康复训练费用。通过项目实施,2022年共救治孤儿2,468人次,其中,体检儿童1,058人、门诊与住院治疗189人(551例)、康复医疗54人(例)、特殊药品8人(9例)、矫形康复132人(211例),脑瘫康复示范基地康复585人次。
(二)省本级项目情况。
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省本级项目共5个,共1,46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对口帮扶项目755万元。由广东省民政厅规财处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广东省民政厅对口扶贫点扶贫项目以及民政领域援藏援疆项目。2022年主要支持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殡仪馆和婚姻登记服务处改造升级、伽师县胜利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升级等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有力地支持了对口帮扶地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当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软硬件条件,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发挥广东在社会工作等方面先行一步的优势,支持西藏林芝市民政局实施“林粤社工计划”、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育等项目,协助当地建设社工站,打造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兜底民生服务需求。
项目联系人:杨文超,联系电话:020—85950829。
2.省本级购买慈善社工志愿服务项目100万元。由广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实施,用于购买服务协助做好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省级管理、开展岭南社工宣传周省级系列活动、组织我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等工作。
通过项目实施,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管理更规范高效,社会工作服务宣传面和影响度显著拓宽,社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广东省2022年度第一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共28人通过评审,我省累计获评高级社会工作师79人,位居全国前列。举办第十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以“线上 线下”形式开展活动近1,500场,派发宣传单(小册子)6.7万份,吸引超过47万名群众参加;社工通过发动社会组织、引领社区志愿者、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开展送温暖服务10.8万人次;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开展新闻报道327条。
项目联系人:张泳琳,联系电话:020—85950736。
3.广东省杨村社会福利院12号楼抚养人员宿舍围墙及活动小院排水沟整治项目139万元。由广东省杨村社会福利院实施,用于对12号楼宿舍进行围墙修护以及对楼内活动小院排水沟进行规划和整治。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院区整体规划功能,改善了院内儿童居住条件,提升了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更好地满足了院内儿童的生活需求,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益。
项目联系人:刘奕纹,联系电话:0752—6108318。
4.广东省杨村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门窗更换及防滑安全项目69万元。由广东省杨村社会福利院实施,用于更换特制门窗和在厕所及活动区域铺设防滑地垫。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了院内儿童的居住条件,提升了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更好地满足了院内儿童的生活需求,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益。
项目联系人:刘奕纹,联系电话:0752—6108318。
5.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受助少儿生活区配套设施及护坡安全改造项目400万元。由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实施,现已执行399.69万元:其中护坡维修加固169.69万元、受助少儿生活区周边配套设施改造181万元、挡土墙改造49万元,主要用于受助少儿生活区周边配套设施的改造及宿舍后院护坡维修加固。完成了水泥混凝土地面铺装、树池与台阶砌筑、场地清理及砍伐乔木、护坡基础、挡土墙加固等。通过项目实施,消除受助少儿生活安全隐患,为受助对象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生活环境、教育环境,为受助对象健康快乐的成长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提高了儿童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项目联系人:黄伟斌,联系电话:0769—87128289。
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4,资金支出及绩效情况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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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