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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民函〔2022〕255号
(a类)
房玉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涉罪未成年人在内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我省成立了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的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覆盖建立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我省严格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多措并举,助力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场所的建议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清远英德市先行先试,于2016年8月挂牌成立我省首家学校型社会观护帮教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民办学校管理和教学,对犯罪情节较轻不捕不诉或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涉案未成年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防止该类人群再次犯罪,推动该地区未成年人再次犯案率大幅下降90%,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我省建设专门学校进行了积极探索。据教育部门最近摸底反映,目前,广州、深圳、东莞、江门、茂名、肇庆等6市各建有1所专门学校,河源、惠州、湛江、清远等4市预计今年内至少建成1所专门学校,韶关、汕尾、中山、阳江、潮州、揭阳、云浮等7市预计2023年前建成1所专门学校,珠海、汕头、佛山等3市计划2024年建成,梅州市计划2025年前建成。
二、关于完善改造帮教体系的建议
我省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教育人为宗旨”,积极整合各政府部门资源,在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和帮教工作上不断探索突破,努力做好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和帮教的各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未成年犯基本教育权利。2015年,我省开始将未成年犯九年义务教育纳入地方教育体制,在全国率先开辟了监狱与地方学校联合办学。目前已累计超过5000人次接受了义务教育,获得毕业证书的服刑人员已达数百名。二是做好普法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服刑改造全过程。根据未成年服刑人员的身心特点,汇编《罪犯思想教育读本》,具体涵盖法律常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民道德基础知识、劳动观念意识等内容,组织未成年服刑人员全员系统学习,并贯穿服刑改造全过程。司法厅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组成帮教团队,每年定期开展帮教活动。“帮扶直通车”“羊城金不换”等帮教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帮教效果。三是加强职业技术培训,推动顺利回归社会。按照“社会有需要、监狱有能力、罪犯有兴趣”原则,在未成年服刑人员中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建立了职业技术培训中心,陆续引入了美发师、茶艺师、中式面点师等十余个职业培训项目。2021年,与广东江南理工高级技工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把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引入监狱。目前,接受过职业培训的罪犯已达1500余人,获证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四是引入新型矫正技术,探索罪犯改造新路径。省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是首批全国“内省矫正”新技术首批试点孵化单位,2019年又作为“经史合参”诵读经典项目的推行试点单位。经过多年的研究摸索,现已形成一套试点经验,开辟了新型矫正技术与监狱改造要求相融合的新路。五是丰富改造文化生活,积极开展亲情帮教。常态化开展文化、体育、艺术类活动,鼓励未成年服刑人员积极参与其中,丰富精神世界。举行家属开放日活动,让未成年服刑人员与家人之间保持必要联系,以亲情促进帮教。
三、关于引进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的建议
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我省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也在不断引入教育专家、心里矫治专家、犯罪学专家、社会学专家、社工组织等专业社会力量,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从教育、劳动和生活等方面进行帮教,让涉罪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及时纠正思想和行为偏差。2021年团省委累计投入600多万元,用于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禁毒教育、社区矫正、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防治学生欺凌等系列品牌活动和重点工作,并联合省委政法委在全省38个市(县、区)、86个社区(村)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工作,围绕社区(村)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帮教和预防犯罪工作。省民政厅连续2年共投入320万元购买社工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累计动员700多家社会组织,深入15个欠发达地市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活动300多场,惠及3.8万余名留守和困境儿童。目前,各地建立117个12355线下服务阵地,组建由409名心理咨询师、232名执业律师、120名学生志愿者等构成的专业团队对接处置未成年人个案,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关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应尽之责。近年来,我省将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列为重点工作,多方面采取措施,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是严厉打击组织、教唆、操控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加大对组织、教唆、操控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深挖扩线,挖出幕后操控的成年人头目及销赃人员,对犯罪团伙实施全链条打击,对未成年人按照胁从犯依法从轻处理,彻底铲除教唆、引诱、胁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毒土壤,尽力挽救受害未成年人。二是依法打击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于自发实施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尤其是跨省市流窜多地、多次作案、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本地强制送教和异地遣返送教结合,坚决防止未成年人向职业犯罪的方向发展。三是持续推进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将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和帮扶纳入派出所特别是驻村民警的工作职责范畴,定期摸排有不良习惯、违法行为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情况,司法行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定期做好帮扶、教育和转化工作,促使其改过自新,引导健康成长。四是净化书籍报刊网络信息环境。加强对电子信息产品和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及时消除含有暴力、色情和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内容的电子信息;加大“扫黄”“打非”力度,依法查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走私渲染暴力、色情、愚昧迷信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品的行为。五是持续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教。各部门相互协调,每年配合各中小学和各单位关工委认真做好学生法治教育,并派遣民警前往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开展了数期社区服刑未成年人“震撼教育”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千名青年律师千场青少年法律服务”“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广东省中学秋季开学禁毒团课第一课活动等一系列特色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们提出的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场所、引进专业司法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共同开展帮教工作、支持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等建议具有现实意义,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接下来我们会将建议融入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启动修订《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未成年人保护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响应机制,梳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清单,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教育人为宗旨”,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在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和帮教工作上不断探索突破,努力做好未成年服刑人员改造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实施《广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积极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深化“12355”“两帮两促”“牵手行动”等品牌项目,做好困难青少年群体关爱工作。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政策倡导和社会倡导,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宣传。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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